答疑汇总|医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常见问题(第七十六篇)
本篇为医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常见问题汇总整理—第七十六篇。
进口产品,原产国批准的主机和配合主机使用附件的适用范围不一致,在按系统整体申报时,是否可以综合主机与附件的适用范围作为在中国申请的适用范围?
可以综合主机与附件的适用范围进行申报,并参考国内已批准同类产品的适用范围进行规范。所申报适用范围不应超出原产国所批准的范围。
已注册产品,是否可以在原证基础上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型号?是否可以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配件?
同一注册证书内所包含内容,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是否能够在原注册产品的基础上新增型号、配件,取决于新增型号与原有型号的差异,以及新增配件与原有产品的关联性。如新增型号、配件与已注册产品按照《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可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则可以按许可事项变更申请增加。
有源设备配合软件使用,设备和软件都有单独的注册证书,设备的注册证书中明确了配合使用软件的名称和版本号。软件版本升级后已进行了注册变更,那么设备注册证书中配用软件信息能否在延续的时候直接变更为新版本?是否需要单独申请注册变更程序?
配合使用软件的版本号为设备注册证中许可事项,不能在延续注册时进行变更。如果设备要配合变更后版本的软件使用,应申请注册变更,在变更注册时对配合使用的安全、有效性进行论证;如未进行变更,则设备不能配合新版本的软件使用,但仍可继续配合变更前版本的软件使用。
什么是软件核心算法?如果没有医疗影像和数据的后处理算法,是否可以算作无核心算法?
核心算法是指实现软件核心功能(软件在预期使用环境完成预期用途所必需的功能)所必需的算法,包括但不限于成像算法、后处理算法和人工智能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