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省高值医用耗材大降价,第二轮开始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下称《医药集采通知》)中提出,将“深入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并且国家医保局将重点指导七省全国联采高值耗材工作,并在今年年底,每个省份至少完成一批医用耗材集采。
这一文件的发布标志着药品及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高值耗材集采即将步入“国家集采+全国联采+省级采购”的集采新生态。
9月9日江西医疗保障局(下称江西医保局)发布征求意见通知,《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点此查看原文)
江西医保局将牵头开展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联盟集采,并成立了包括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共计27个省(区、市、兵团)的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采购联盟。
本次带量采购的品种,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单品种液体糖代谢等生化诊断试剂,共有6个类别35个品种。
同一品种下,不区分方法学,根据包装计量单位分为ml组和测试组。根据分组后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将ml组和测试组的企业分别再分为A、B两个竞价组。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进入A组,未满足进入A组条件的其他企业进入B组。
拟中选规则一
同一竞价单元内,根据企业排名确定拟中选企业,拟中选排名与企业排名规则相同。按企业排名由高到低排序,取有效申报企业数量的60%(四舍五入取整)为拟中选企业数量。若最后一个拟中选名额有多家排名相同的企业,则一并为拟中选企业,不受拟中选企业数量限制。实际有效申报企业数少于3家时也适用本规则。
按“拟中选规则一”未能中选的A组企业,若其申报价格等于或小于最高有效申报价的0.6倍,增补为拟中选企业,且不受拟中选企业数量限制,其拟中选排名位列按“拟中选规则一”中选企业之后。实际有效申报企业数少于3家时也适用本规则。
拟中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联盟集采办公室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及联盟各地区指定网站公布中选结果。
本次集采按同一竞价组中选排名确定初次协议集采购量,初次协议采购量占采购需求的比例如下
继8月16日福建医保局发布了《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5号)》后,9月10日江西也发布了《集采通告。
按照联采工作清单,目前安徽省,江西省,浙江省,河南省,河北省的通知还未发布,而2024年底将至少完成一批医用高值耗材全国联采,在国家医保局的推进下,国内医用高值耗材将进入一个新的竞争环境。
来源|国家药监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江西医疗保障局 福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