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315,幸福36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安全保障权: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质量、价格等,不受任何形式的强制或限制。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交易条件,不受欺诈、胁迫、歧视等不公正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