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械知识】医疗器械现场检查人员核查要点
医疗器械现场检查人员核查要点需严格遵循法规要求,重点关注以下核心内容:
1.企业负责人必须到场
作为产品质量首要责任人,缺席将直接判定为不合格项(条款1.2.1)
2.部门负责人必须出席
技术、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缺席按条款1.4.1判定不合格
3.生产操作人员核查
注册样品生产记录涉及的操作人员需在场核对记录真实性,否则按条款1.5.1判定不合格
1.质量负责人权限:须独立履职,对质量管理拥有裁决权,且不得干预其工作独立性
2.质检人能力:质检人员需持有效培训证明,且能现场演示检验操作(如灭菌参数校准、洁净控制流程)
3.资质与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如质量、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专业资质及培训证明;冷链管理等特殊岗位需持证上岗
1.人员缺席风险:提前调整关键人员行程,确保检查当日全员在场
2.资质缺失:定期更新培训记录,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
3.独立性不足:质量部门办公设备及权限需独立于生产部门,避免干预
动态管理:建立人员资质档案库,定期更新培训与考核记录;
独立保障:确保质量部门资源配置独立,避免与其他部门共用权限系统;
溯源准备:提前整理注册样品全流程记录(含设计开发、物料采购、生产检验)供溯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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