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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2024年5月10日发布公告
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59号)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管〔2017〕127号)同时废止。
最新法规—实时跟踪
2024年10月8日
2023年3月19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24年第13号)
该通告包括:1.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关于《医疗器械可用性工程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应用说明
并于2024年10月8日起按照上述两条要求提交相应注册申报资料。
来源|国家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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