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超声治疗设备1台:山西洵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样品在正常检验过程中不能正常使用。
(二) 高频电刀1台:北京英杰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无线电业务的保护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 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2台: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好生活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斯莱达医疗用品(惠州)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噪声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 肢体加压理疗设备1台:长沙龙之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涉及释压措施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 粉/液酸碱水门汀2批:分别为Conamco S.A. de C.V.美丽牙医公司、南方牙科工业有限公司(SDI Limited)生产,涉及抗压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 牙科车针3批:分别为福泉庄乾科技有限公司、滑县华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株式会社松风生产,涉及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 正畸丝1批:Dentos Inc.德安科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涉及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
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具体情况见附件。